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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陕西省第五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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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00: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9日,陕西省教育厅(陕教高〔2009〕25号)公布了陕西省第五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我校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月7日,学校接到教育厅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后,李汝峰副院长当即组织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开会布置,并对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最终确定人文学院申报2009年省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的任务。教务处王冠处长与人文学院贺信民院长具体研究组织申报事宜。
     人文学院接到申报任务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会讨论,安排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在正式申报前,聘请了两位校外专家对人文学院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专业指导,并提出了宝贵意见。7月6日下午,省教育厅专家组一行六人莅临我校,检查验收我校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情况。
    最终,经省教育厅专家组评审,我校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成功被评为陕西省第五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此次成功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对我校实验实训教学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促进,今后,将继续加大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学习和借鉴其他高校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科学管理,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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