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之死未到盖棺定论时
8月29日晚间,湖北省公安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稿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8月27日晚6时40分许,死于办公室的公安县纪委官员谢业新系自杀身亡。但家属质疑“自杀说”,称死者身上共有11处严重刀伤。(8月30日《新京报》)家属的质疑在所难免。“自杀”结论仿佛天上掉下来的,短短两天之内便盖棺定论未免过于神速,而且详细的尸检报告不知何故亦没有公开。谢业新的死亡,超出了我们能够理解的范畴。倘若真是“自杀”,那将是一个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摧残和虐杀自身的过程。11处严重刀伤,一刀接一刀地对自己的身体痛下狠手,——如此这般的痛苦自残,如此这般的折磨自己,令人难以置信。事实上,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是,即使谢业新对“自杀”充满了想象力,也不乏折磨自己的勇气,但他有没有这个能力呢?
人不可能无缘无故“自杀”。那么,谢业新“自杀”的原因是什么?至少现在,这仍然是个巨大的迷津。家属们极力排除“心理问题”因素以及对于“职位升迁”的失望因素可能带来的毁灭性影响,力证谢业新“没有自杀的理由”。也就是说,家属们强烈怀疑谢的死亡其实另有隐情。当然,这是个没有说出口的怀疑,因为家属们没有掌握任何证据,他们只是在“合理想象”。
“合理想象”其来有自。据称,谢业新一个月前曾参与协助查办该县副书记贪腐案。对于本案目前我们一无所知,谢本人在案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否结下了仇怨,等等疑问暂时都无从解答。这个扑朔迷离的“案外案”,无论跟谢业新之死有没有关系,显然都需要被披露,以息事宁人,抑或其他。
当地公安部门亦必须详细公开尸检报告,以专业的态度对于谢业新死亡的诸多疑点作出令人服膺的解释。以寥寥一句话的“通稿”面对世人,只能让人看到当地政府在此事上的敷衍塞责,甚至形迹可疑。唯有诚恳、专业、独立、开放、透明的死因调查,才能澄清谢业新离奇诡谲的死亡之谜。——陕西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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