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引导“人民说实话”?
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最近被“跨省追捕”了。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是引导“人民说实话”。(《法院跨省追捕发帖批评者 称是引导人民说实话》《济南日报》8月26日)——京佳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政府是用来批评的,而不是用来供奉的。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常识,而我们的睢宁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竟然公然地“跨省追捕发帖批评者”,还振振有词地宣称“是引导人民说实话”,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是政府工作人员,公然地对抗公民权利的一个典型事例,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此,我们绝不能听之任之,漠视之而坐视不管。
由于天然的信息不对称性,要求公民在网络的发言,100%的事实正确,那是不切实际的苛求,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如果真的只有达到100%的事实正确,公民才能在网络发言,那其实质意义就是取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那是在公然践踏公民的最神圣权利——对政府的监督权。在今日中国,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是: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不是过多了,而是严重缺乏,严重不到位。本来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监督、约束、限制的政府权力,还要如此强硬地拒绝公民“在网上发帖批评”,他们究竟是想干什么?难道真的想建设超级政府,将政府的权力凌驾于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之上?
他们这样干,真的是在引导“人民说实话”?究竟是谁不说实话?答案一目了然,如果你政府工作人员在说实话,那么,为什么要拒绝公民“在网上发帖批评”呢?为什么要对公民“在网上发帖批评”的行为,要千方百计地取消之而后快呢?如今的中国人民,难道连最简单的说实话都不会了,都需要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加以“引导”,才会说吗?这是情何以堪啊,中国人的素质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了吗?
然而,一个简单的事实是:人民是会说实话的,倒是被“引导”之后的传统媒体——我们的报纸、电视新闻等——不会说实话了,成了天底下谎言的集大成者。难道不是吗?亩产超万斤的报道,不是上了大名鼎鼎的《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吗?如此谎话连篇的报纸,我们的睢宁政府工作人员,为什么视而不见,不拿出你们的一点敬业精神,拿出你们的一点责任心,拿出你们的一点爱心,对它们进行一下“引导”,也让大报说“说实话”呢?如此,不知道有多少国人对你们会感恩戴德,铭记不忘。
再者,政府不是具体的个人,因此是没有人格的,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与批评,再怎么过都不构成诽谤。如果要以诽谤的名义,对个人进行立案处罚,就必须有被诽谤的个人的告发。在睢宁法院跨省追捕发帖批评者的报道中,我们看不到告状的被诽谤者,而是法院单方面的举动。“介绍中称,高国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本院’决定对高国龙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1万元。也就是说,决定对高国龙采取措施者并非公安机关,而是睢宁县法院。”(同上)这是明显的越权行为,是非常危险的私自执法。连个原告都没有的案子,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地将个人的人身自由剥夺呢?权力的乱用,已经到了怎样的危险境地了啊,我深为国人担忧。
身为法院的工作人员,竟然不自觉地尊法守法,以身作则,而是热衷于“跨省追捕发帖批评者”,带头知法违法,这是颠倒了民众与政府关系的典型案例。政府权力,本是民众所赋予,其目的是为了得到政府的最大化的服务。而如今,我们的政府权力,却高高地凌驾于民众的合法权益之上,成了民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最大障碍。就在昨天,我们又看到了芜湖国能电力第五分公司霸气领导咆哮记者“反对我就是反对党!”的报道:“安徽芜湖国能电力第五分公司强迫员工交‘份子钱’,记者前去采访,没想到遇到如此一霸气领导,专职安全员刘来福直接扬言:反对我就是反对党!”(《济南时报》2011年8月27日《反对我就是反对党!》)
“反对我就是反对党!”,能说出这样的雷人语录的领导,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吗?我看,这样的领导,正需要我们的睢宁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引导”,让他学会“说实话”!在这里,我提一个建议,麻烦我们的睢宁政府工作人员辛苦一点,不辞千里万里,拿出“跨省追捕发帖批评者”的勇气与决心,跨省“引导”说“反对我就是反对党!”的雷人语录的领导,让他学会“说实话”!——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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