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冷月 发表于 2010-1-25 00:42:32

西安外事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12713
二、培养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本科普通高校
四、学院简介: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校园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68万平方米,各类在校学生30000余名,教职工2200余人。人文、文化产业学院是西安外事学院承担艺术类专业教学及管理的二级学院,教学实习设备完善,下设新闻传播系、环境景观系、汉语文化系、艺术产业系、法律系及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所、艺术研究所、文化产业研究所和应用法学研究所。学术带头人有院长肖云儒,著名文艺评论家、硕士生导师、研究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副院长张书省,高级编辑、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副院长贺信民,教授、硕士生导师;新闻传播系主任袁秋香,高级记者;环境景观系主任许筱阳,教授、硕士生导师;新闻传播系李培元,教授、高级编辑、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法律系主任杜德鱼,教授、硕士生导师;汉语文化系兰宾汉,教授、硕士生导师。学院建有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新闻苑编辑部、艺术设计实验室、园林实验室、画室、绘图室、电视台、广播电台、影像中心、计算机房、多功能电话教室等实训场所,为艺术类学生提供了很好的校内实习平台。学院有着良好的学风,倡导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五、招生专业及分省计划: 专业科类合计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山东总计
420235850272072530本科合计
18010181812971015艺术设计艺术(美术类)6056642955表演艺术(舞蹈表演)60
66439
5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广电编导)6056642955高职(专科) 合计
240134032151101515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美术类)60410852544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美术类)604108
3044影视动画艺术(美术类)60210852744主持与播音艺术(广电编导)60310852833备注:以上为我校艺术类专业计划初步安排,最终以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课校考科目、要求及时间、地点:专业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表演初试3月20日-21日
9:00-12:00
14:00-17:00
西安外事学院1.考官提问
2.指定小品片段
3.才艺展示
复试3月24日-26日9:00-12:00
14:00-17:00
1.乐谱视唱
2.自备小品表演
3.配乐即兴舞蹈
广播电视编导初试3月20日
9:00-11:00
西安外事学院笔试:
1.指定素材编写故事
2.电视作品评析
复试3月24日-26日9:00-12:00
14:00-17:00
西安外事学院面试:
1.考官提问
2.即兴评述
主持播音初试3月20日-21日
9:00-12:00
14:00-17:00
西安外事学院1.指定稿件播读
2.考官提问
3.才艺展示
复试3月24日-26日9:00-12:00
14:00-17:00
1.即兴评述
2.朗读自备文学作品

七、报考须知:1、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省(区)招办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考;2、报考我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课考试的陕西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网站登记报名也可直接来校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进行个人信息的确认。符合考试规定要求的发放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3、考生来校确认信息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5、表演:要求热爱表演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身高一般不低于172cm,女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6、广播电视编导:要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身体健康,口齿清晰;7、主持与播音:要求热爱主持与播音事业,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备良好的个人心理素质。
八、录取规则: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2、志愿优先,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成绩,无联考的可以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陕西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执行我校校考专业课成绩,美术类执行陕西省美术联考成绩;3、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6、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资助与奖励: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入校上课,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一、毕业及就业: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西安外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文学学士学位;优秀的高职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2、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使其获得满意的就业岗位。
十二、乘车路线:    考生来校可在火车站乘14、201、251、40、游7路公交车;在南门外乘405路公交车;在城北客运站乘202路公交车;在城西客运站乘225、901路公交车;在东郊乘300、400、604、721、800路公交车均可直达学校。
十三、联系方式:电话:(029)88513888传真:(029)88513669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408号    邮编:710077网址:www.xai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xaiu.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9)887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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