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编辑 发表于 2009-8-27 12:04:23

宁夏关于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缺额计划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为做好我区高职(专科)缺额计划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录院校和计划
    在我区高职(专科)批有缺额计划且提出补录申请的所有院校均可参加补录,计划范围包括集中录取阶段未完成的计划,已录取考生不报到产生的计划缺额及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调入我区参加补录的计划。
    二、补录对象
    参加2009年高考达到高职(专科)录取资格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等集中录取阶段投档后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逾期不报到或放弃录取自愿退档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三、操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 9月7日,我院将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宁夏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公布补录院校及分专业计划。
2.9月14—18日,各院校进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补录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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