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生员工凭校徽和证件出入校园的通知
为确保校园稳定安全,维护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所有人员凭校徽和证件出入校园,现具体通知如下:一、校徽证件分类
1、校徽: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统一佩戴校徽;
2、出入证:后勤产业中心管理的餐饮服务人员,携带出入证;
3、车辆通行证:学校车辆及教职工、学生和在校内居住人员的自购车辆,携带车辆通行证;
4、临时出入证:在校内进行短期务工人员,携带临时出入证。
二、办理证件时间
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在保卫处办理出入证和车辆通行证。
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院、机关各处(室)、后勤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搞好本部门教职工、学生的教育,确保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落实。
2、严格检查督促落实。从12月1日起,学校组织保卫处、学生处和各二级院学生管理人员,对出入校内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室对外来人员,要严格进行登记。
3、校徽请佩戴在外衣左上侧,车辆通行证请放置在车辆前方右侧,以便查验。 :'( 都快毕业了还搞这样的事情!
哪个学校还带什么烂校徽...
我们又不是小学生.... 更可恶的是,一个烂校徽还得10元,,,,坑人啊 tmd,什么破规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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